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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间日间手术室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告20180825
类别: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5 09:48:23   浏览:9319 次 [返回]

经医院研究决定后,有意向了解门诊日间手术室洁净项目建设,请合格供应商按附件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到设备科递交推荐资料:

                单位     数量         备注

门诊日间手术室及配套              2           位于3号楼2楼西侧,原彩超检查室,建设要求:采用墙面电解板、PVC地板、钢制电动门;空调系统采用新风系统+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或臭氧消毒机等

附:晋江市医院日间手术室流程图

注: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8年9月4日前递交资料,地点:7号楼三楼设备科,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一旦所公示的医疗设备进入招标程序,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直接与招标公司联系。

    晋江市医院设备科

                                                 2018年8月25日

附:晋江市医院日间手术室流程图


附件: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产品,欢迎医疗设备供应商前来设备科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设备科(0595-85693507)和使用科室联系。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施工承包资质或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资质。

5、具备年审合格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和丰富的洁净手术室工程施工经验。

2)供应商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推荐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许可证上规格型号一致);

4)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近三年内具有洁净系统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和可供考察的医院人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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