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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以下硬件,特此公告:
一、 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晋江市医院信息设备招标项目应答表20180925》/upload/editor/file/20180925/20180925160746_9221.xlsx
二、安装要求: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相关产品的软、硬件安装服务。软、硬件安装应严格按采购人相关规范执行,硬件安装位置由采购人指定。安装完毕应提供安装验收报告。
三、售后要求:
1、中标人应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三年的现场免费维护服务(国家、厂家对设备、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起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保修、包换。
2、质保期内本次采购设备运行中发生任何故障,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免费的现场维护保修。中标供应商最终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1小时以内,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查并找出故障原因,4小时内修复, 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不低于同档次的备用设备替代,直到故障排除为止。
3.免费维护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终身免费咨询;货物一旦出现故障,应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并派出检修人员在12小时内到货物安装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只收取更换的零配件成本费。
四、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人收到订货通知后3日内签订合同,逾期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名次顺推。
五、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完成供货,逾期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六、项目参与人资格:
(1)项目参与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提供商或制造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七、项目参与人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均加盖公章与一并寄达指定地址)
1 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最新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
3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双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投标人联系信息(两份,其中一份贴于投标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20180925晋江市医院信息设备采购”)。
7《晋江市医院信息设备招标项目应答表》(见附件)(需加盖骑缝章)
报价资料截止日期:2018年9月29日;
报价资料请投递至晋江市医院信息科,联系人岳女士,电话0595-85658718;
晋江市医院
2018-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