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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为汀福建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网站建设采购公告20181119
类别: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04:48:34   浏览:9100 次 [返回]

根据省卫健委下发的《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建设网络共享平台,传承老中医经验,向民众推广中医药知识,我院拟建设郭为汀福建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网站,具体要求如下:

一、首页顶部:(LOGO)院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注:点击LOGO跳转到晋江市医院官网

右上角搜索栏(有模糊查询)

右上角加个可链接到官网的位置

二、网站栏目:(注:按下列顺序排班)

1、首页

2、工作室介绍(下一级显:团队介绍、名医介绍、工作风采)

3、典型医案(内容是图片与文字)

4、工作成果(内容是图片与文字)

5、影像资料(内容是音视频资源,要有编辑栏填写文字介绍)

6、咨询留言(后台管理回复,访问者可查看)                                                                                   

7、联系方式(地址、电话、地图等)

注:视频可本地上传,也可用链接形式上传

三、首页展示内容:

1、大图展播(轮播展示)

2、新闻资讯

3、公告栏(往上滚动展示)

4、工作室介绍(团队介绍)

5、工作风采(图片向左滚动,点击显示大图片,点击跳转到相对应的分类里面)

6、典型医案(图片与文字)

7、工作成果(图片与文字)

8、影像资料(视频展示)

注:栏目上在首页有展示的,点击进入到相对应的栏目。

四、功能要求:

1、具有后台管理编辑功能

2、具有网站访问量和文章访问量统计功能

3、 访问者咨询留言功能,后台具有回复功能

4、 底部友情链接(官网)、联系我们等

五、报价要求:

 报价应含:1、网站版面设计费;2、最新程序(响应式)开发费;3、前端排版、美工、制作费;4、国际域名一个及三年使用权;5、1G空间三年使用权;6、三年网站维护费用。

六、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签订合同,逾期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名次顺推。

七、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八、项目参与人资格:

1)项目参与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提供商或制造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九、项目参与人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均加盖公章与一并寄达指定地址)

1 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最新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

3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双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投标人联系信息(两份,其中一份贴于投标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网站建设采购公告(20181119)”)。

报价资料截止日期:2018年11月23日;

报价资料请投递至晋江市医院信息科,联系人岳女士,电话0595-85658718; 

晋江市医院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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